公用事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学习最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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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公用事业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021929日下午,公用事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在3302会议室召开了新《教育法》学习会议,党总支书记刘兆祥主持会议并全程领学。

刘书记首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及修订的历程,阐述了高校教师学习该法的重要性,对教育法2015年的版本和最新修订的2021年的版本进行了对比学习,并就其中的重要变化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刘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各位教职工应该秉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反复揣摩、做好笔记,切实领会其中的内涵。刘书记还对学院所有教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二是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三是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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